孕妇用药以后,有些药物可以通过影响母体的内分泌、代谢等间接影响胚胎,也可以透过胎盘屏障直接影响胎儿,最严重的是药物毒性影响胚胎分化和发育,造成胎儿畸形与功能障碍。因此,孕期用药应该十分慎重,必须严格选择,非到必需不能轻易用药。
孕期患病,怎么用药
怀胎十月,对女性来说是一件艰辛的大事,在这期间,准妈妈孕育胎儿,不仅体力、营养等各方面的生理负担加重,还要注意尽量避免接触可能影响胎儿发育,甚至导致胎儿畸形的因素一特别是药物的影响。然而,妊娠十月,要经历春夏秋冬的考验,难免会遇到一些病痛。众所周知,某些药物可能引起流产或导致胎儿发育畸形,当疾病找上门来了,要不要吃药?吃哪些药?怎样吃药?……大串问题困扰着这些未来妈妈。
用药不当,祸及后代
历史上最著名的药物致畸作用的例子是20世纪60年代初的反应停事件。当时发现药物反应停对妊娠呕吐有非常好的治疗作用,可有效改善孕妇的妊娠反应。然而,不久之后,产科医生发现新生儿四肢短小畸形一即所谓“海豹样儿”的发生率大大增加了。经过调查,这些畸形儿的母亲均在妊娠早期使用过反应停,从而证实反应停对胎儿有明显的致畸作用。
一般来说,受精后至第18天,即停经33天内,几乎未见药物有致畸作用;在受精后3周至3个月,即停经33天至13周左右,为胎儿致畸敏感期,最易发生先天畸形。妊娠3~5周致畸药物可致中枢神经系统、心脏、肠、骨骼肌、肌肉等器官或系统畸形;妊娠34~39天,可致无肢胎儿;在43~47天,可致胎儿发育不全及肛门直肠狭窄。妊娠3个月至足月,为胎儿发育的最后阶段,此时可致中枢神经系统或生殖系统畸形。在胚胎期具致畸作用的药物还有酒精、己烯雌酚、放射性碘、氯霉素等。
不同的药有不同的危害
抗生素:抗生素对胎儿的发育影响很大。四环素可导致软骨发育受阻、棕黄色齿、肢小畸形及先天性白内障,还可使孕妇发生急性脂肪肝。
氯霉素可引起胎儿血小板减少或胎儿死亡。
链霉素、庆大霉素、卡那霉素等可引起听神经损害而发生先天性耳聋,以及前庭损伤,后两种药能引起胎儿肾功能障得。
红霉素可致胎儿肝脏损伤。
磺胺类药物,特别是长效磺胺在体内可存留6~7天,孕期应用可致畸,还可引起新生儿溶血性贫血、巨幼红细胞贫血。故应避免在孕期及临产前应用。
激素类:妊娠早期服用过量的孕酮,或睾丸酮,可使女性胎儿男性化。孕妇服用大量雌激素可使胎儿发生脑积水、脑脊膜膨出等各种内脏畸形。据报道,早期应用雌激素的孕妇娩出的女孩,在青春期及青春后期,可发生阴道腺癌。在妊娠14周以前如果大剂量或持续应用肾上腺糖皮质激素(考的松、强的松等),可引起死胎、早产、腭裂、无脑等畸形。
催眠镇静剂:长期服用冬眠灵可致胎儿视网膜病变;眠尔通可致胎儿发育迟缓;苯巴比妥可抑制新生儿的呼吸及肠道张力,还可引起肝脏损害。孕期服用苯妥英钠可引起叶酸不足而致畸胎。
维生素类:维生素A及叶酸缺乏可致胎儿畸形。如果孕妇吃了过量的维生素A也可引起胎儿骨骼畸形及并指、腭裂、眼畸形。维生素D过量,可引起胎儿钙质过多,主动脉、肾脏动脉狭窄,主动脉发育不全,智力发育退缓及高血压。大量维生素K可引起新生儿黄疸。
一般常见的禁用中药:多为药性猛、毒性强的药,如芒硝、巴豆、砒石、大戟、麝香、牛膝、乌头、水蛭、三棱、莪术等:慎用药包括活血化瘀、辛温破气等药物,如沉香、降香、附子、枳实、穿山甲、大黄、乳香、桃仁、红花等。
用药原则,能不用则不用
首先,孕妇不可随意用药,可用可不用的药物,一律不用:其次,用药前应从母子双方权衡利弊,不能因为药物有不良反应而放弃治疗,使病情恶化,殃及母子。在孕期患有结核、贫血、糖尿病、心血管等疾病时,合理治疗不仅对胎儿无害,而且能防止胎儿受母体疾病
的影响。一般来说,为防止诱发畸胎,在妊娠头3个月应尽量避免服用药物,尤其是已确定或怀疑有致畸作用的药物。如果使用过某些可能致畸的药物,特别是在孕早期用过此类药物者,建议终止妊娠为好;在必须用药时应尽量选用对孕妇及胎儿无害或毒性小的药物,并采用适当的剂量、用药途径及时间,最好能检测血药浓度:当孕妇不得已必须使用对胎儿有毒性的药物时,应密切观察,必要时使用对抗药物。
年2月,我院获广东省卫计委批准筹建产前诊断中心,年7月我院与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建立“出生缺陷与产前诊断”专科联盟并签订双向转诊协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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